講師事務
一、教學行政
1. 講師簽到
各課程負責人桌前置有講師簽到簿,請講師務必於每週上課前提早5至10分鐘至辦公室簽到,鐘點費計算將以簽到簿作為依據。
2. 校務參與
社大為學員、講師及行政人員組成之共同體,請講師積極參與校務。講師之校務參與,亦為課程發展與審議委員會聘任講師時的參考依據之一。
2023年01月09日(一)至14日(六)講師共學週為本學期的公共活動,請講師盡量參與;04月30日(六)課程觀摩暨發表研討會亦為重要活動,亦歡迎講師出席。若無法參加,請另擇公共論壇、規劃設計文化夜市活動,或發揮創意與行動力,發想公共議題的多元推動方法。
3. 請假、補課及代課
為重視學員修課權益,講師請假時須做妥善安排,提前通知班級學員並知會課程負責人。
如遇請假、國定假日、或其他無法如期上課之情形,可順延或與學員商議安排補課時間。如需於原課程時段外使用校園場地,應提前一週告知以便校務處進行協調。
非經課程聘審正式聘任的代課師資,代課週數不得超過全學期的三分之一。
4. 課程調動及校外教學
講師變更上課時間、地點(如校外教學),應提前一週填寫「課程調動登記」。若有臨時課程異動,請直接與課程負責人確認,並協助透過班級群組聯繫學員。
校外教學週數不得超過全學期的三分之一。
5. 器材使用
教學所需之器材、軟體需求,請於課程規劃階段向校務處進行確認。如有重複登記、不敷使用情形,由校務處工作人員進行協調。
二、鐘點費
1. 必要檢附文件
請講師提供郵局帳號以利鐘點費撥付。
另外自111年1月起,若單次給付鐘點費金額超過基本工資(25,250元),須扣取2.11%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繳交健保局。但老師若有職業工會投保收據或入會證,可提供校務處向健保局查詢,確認是否符合免扣取補充保費的資格。
2. 鐘點費撥付時程
本學期於11月03日(四)、12月15日(四)及2023年01月13日(五)前後分3次撥付。
3. 鐘點費支付標準
鐘點費以加退選結束(本學期除週五班及開學第一週因確診停課班級為09月30日截止外,其餘班級為09月24日截止)的報名繳費人數、及學期間實際授課簽到次數(含公共參與週)作為計算依據。加退選結束後才報名繳費的人數將不予從寬認定,但晚開課的班級得另訂結算時間。
社大課程需達25人才符合開課成本。一般教室30人即額滿,除少數特殊教室例外(如烹飪教室為28人、韻律地板教室為40人)。酌減鐘點費乃不得已之措施,請講師諒解。
詳細計算方式如下圖所示:
4.「開設兩門課程」鐘點費支付標準
講師開課連續兩個學期額滿方得開設第二門課程,於前一學期課綱上傳前確認。
兩門課程人數合計達43人以上,則兩門課程鐘點費皆以850元/hr計算。
兩門課程人數合計為29-42人之間,且任一門課程達18人以上,則兩門課程鐘點費分別以850元/hr和600元/hr計算;若兩門課程人數皆未達18人,則鐘點費皆以600元/hr計算。
兩門課程人數合計未達29人,則須併班、一班停開、或至少其中一門課程轉為4000元課程。
以上任一門課程於開學第一週未達11人,則須併班或停開。
5. 其他出席費
講師參與講師共學週,每出席1場可現場簽領500元出席費,每校每位講師至多簽領3場出席費;若講師同時於兩校開課,則可簽領至多6場出席費。社大鼓勵每位老師至少參與1場。
講師參與課程觀摩暨發表研討會,亦可支領500元出席費,鼓勵老師踴躍參與。
三、學員事務與班級經營
1. 聯絡人時間
基於師生共同經營學校及班級自主的理念,請講師於課堂騰出時間予聯絡人宣佈每週重要校務資訊,並協助學員共同處理班級事務及參與校務。
2. 文化夜市
每週一至五晚上20:10至20:40,是永和社大的課間休息時間,提供學員互動、參與活動使用。除特殊情形外,不得佔用休息時間或提早結束課程。
3. 學員旁聽
永和社大開放未額滿課程旁聽,惟額滿課程為保障選課學員權利,不接受旁聽。請講師協助於加退選截止時確認選課名單,如仍有旁聽的學員,可邀其社大辦公室辦理選課手續。
若有學員於第三週後旁聽,須先徵得講師同意。第四週起須收旁聽費,一般課程與社團250元、中班制課程350元、小班制課程500元,以每人每門課2次為限。旁聽後學員可選課成為預讀生,享團體報名及舊生報名資格,惟當學期成績不予採計。
4. 學員請假
校務處不做學員考勤記錄,學員請假僅需要告知講師,講師可以將出席率作為成績評量的參考依據(校務處會製作簽到表供班級點名使用)。
5. 學員成績評量
學員成績之評量,分「通過(P)」、「未通過(N)」兩種,請講師們在每學期課程結束後一週內於課務系統登錄學員成績,以利學員成績單發放。經由教育部認證學分的課程,期末成績必須打分數,60分以上為及格。也請講師向學員說明評分標準,以免事後引發爭議。
6. 學員教學評鑑
本學期11月28日(一) 至12月03日(六)為教學評鑑週,學員利用晚上21:00-22:00時間於教室進行,教學評鑑將作為講師授課及課程發展與審議委員會聘任之參考。
四、課務系統
2. 上傳課程
每學期期初到期中,系統開放此功能上傳新學期課綱。可點選「複製」參考舊課綱,或拉到最下方點選「我要填寫新課程表單」,依欄位說明填寫。
各週課綱內容填寫完後務必個別按「儲存」按扭,系統才會進行保存。
3. 查詢及修改課程
講師可以在此查詢過往開設之課程及人數,亦可在此修改已上傳課程之各週課綱內容(須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才能修改)。
4. 學員清單
講師可以在此查詢已繳費之修課學員名單,或於期末登錄學員成績。
5. 學員問題
講師可以在此回覆學員於社大網站提交之課程相關留言。
6. 講師資訊
講師可以在此修改呈現於社大網站之公開介紹(包含現職、簡歷、專長、證照、得獎紀錄、部落格、Facebook等欄位),或更新僅供校務處聯繫使用之個人資訊。